第四十一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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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舒华对自己又成背锅侠的事毫不知情,还挺期待的等着她娘的回答。
王翠芬当然是连连摇头,“今天的红烧肉我特意炖烂了,筷子一戳就碎,你带回去还怎么吃?
不成不成。”
就连叶队长也帮腔了,“小宋,你叶婶说得对,快别客气了,上来吧。”
见叶队长都这么说,宋清徽就知道再劝说也没用了,便从善如流的上桌开动,毕竟不能让叶叔一家这么干等他。
这么想着,宋清徽忍不住看了又在他对面的叶小妹一眼。
叶舒华见他这么轻易就放弃,小脸垮了一下,刚好被宋清徽瞧见,又让他联想起半个小时前叶小妹五颜六色的神情。
拿来的肉还要带走,在叶小妹心里他大概已经从活雷锋变成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了吧。
宋清徽不觉有些好笑,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点不是滋味,叶小妹喜怒哀乐总是跟吃有关,今日看到他突然登门拜访,可曾有半点高兴?
宋清徽还真没评价错,叶舒华的喜怒哀乐确实只跟吃有关,在尝到自己亲手烤熟的猪蹄那一刻,仿佛被治愈了一般,一天的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了。
叶舒华吃得头也不抬。
两斤重的猪蹄,烤好切碎,平均每个人都能吃上两块,不过王翠芬和叶队长他们虽然说好吃好吃,其实吃一块尝个鲜,就不再把筷子伸到里边来了。
宋清徽也差不多,主要是他从来没看过叶小妹这样的吃相。
农村大部分人喜欢端着碗四处串门,所以即使坐在餐桌上,也习惯捧着碗吃,但叶小妹懒得连碗都不愿扶,就直接搁在桌上,要吃了就低头。
平时也就算,今天啃猪脚只能凑近碗沿,不然要掉得到处都是了,叶小妹巴掌大的小脸,偏偏不服输跟叶叔他们拿一样大的饭碗,碗口都要比脸大了。
这就导致在宋清徽的角度,看叶小妹头也不抬啃猪蹄的样子,就像是看到饿急了的小奶猫把头埋进盆里进食。
这吃相看得宋清徽都有点不忍心,毕竟他多夹走一块,叶小妹就要少吃一块,那他还是忍一忍,叶家兄妹的猪蹄是烤得香酥角脆,到底少了些味道,宋清徽忍得一点也不辛苦。
这样一来,真正吃得很欢的就只有叶家三傻了,兄妹三人啃得满嘴流油。
调料是过于简单,但烤出来的味道依然比叶舒华预料得要好太多,她已经别无所求了,并且决定叶氏烧烤小铺不关门了,以后想吃就把他们家的烤火盆搬出来!
叶舒华越想越开心,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,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,“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,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。”
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,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:“你敢祸害家里的鱼,看我不打断你的腿。”
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,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,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,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。
恐吓虽可耻但又效,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,叶舒华也把刚冒出的头给摁了下去,乖乖的继续啃猪蹄。
这一刻,宋清徽却又突然理解了王翠芬对叶小妹的无可奈何。
别看叶小妹总是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,可她还非常的能屈能伸,认怂认得毫不含糊,该搞的事也半点没少搞,这谁顶得住啊?
宋清徽心想他要是叶婶,他也拿这没心没肺,还没脸没皮的小丫头毫无办法。
回过神来,宋清徽又开始怀疑人生了,实在想不通他代入谁不好,为什么要代入叶婶的角色,上赶着当妈?
在宋清徽的天马行空中,这顿饭到底吃完了,起身的时候,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一晚上都跟叶叔聊了些什么。
看着叶队长还意犹未尽的挽留他,宋清徽颇感心虚,连忙告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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