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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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反应这么大,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,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……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,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,这还能算避嫌吗?

    宋清徽么得办法,只好“手动避嫌”,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。

    只是他的无奈之举,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。

    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,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。

    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,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,或是家庭背景,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,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。

    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,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。

    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,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,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:“娘,太好了,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,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,猪肉自然也不差!”

    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,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,竟然还有烤肉。

    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,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,“想得还真美,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,我给他做碗红烧肉,还得带回知青点的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叶舒华彻底傻眼了,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,简直颠覆三观。

    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慢慢转到宋清徽身上。

    宋清徽之前没反驳,现在就更不好反驳了,便模棱两可的客套着,“叶婶太见外了。”

    “婶子可不见外,小宋也别见外啊,就当自己家一样,好好玩别拘束。”

    眼看着太阳下山了,王翠芬这会儿也急着回厨房煮饭烧菜,完全没工夫关注叶小妹了,只是嘱咐了宋清徽几句便匆匆走开了。

    院子里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,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继续全神贯注的烤着猪蹄呢。

    然而叶舒华被打碎的三观一时半会也黏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宋知青原来是看她娘手艺好,特意请王翠芬同志帮忙加工的,她却误以为这肉是“示爱信物”,信誓旦旦的叶小妹现在可尴尬了。

    但是最令她失望的,还是烤肉泡汤了。

    照她娘的说法,哪怕是烧好的红烧肉,也没有他们的份了,因为他们家没鲜肉了。

    叶舒华一时间难过的无以复加,只好化悲痛为动力,专心致志的烤猪蹄,这是她最后的安慰了。

    不过当猪蹄完成上桌的时候,叶舒华发现餐桌上有肉有鱼有鸡蛋,简直丰盛得像过年!

    叶小妹又惊喜又傲娇,朝她娘哼哼唧唧,“说好红烧肉要原封不动给宋大哥带回知青点的呢,这又是啥?”

    王翠芬毫不心疼的敲了敲傻闺女的额头,“这是啥?

    这是咱家自己的肉,请客能用客人的肉吗,你个榆木脑袋!”

    好吧,姜还是老的辣,叶舒华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,揉了揉额头默默找到队长父亲的下首做好,这几乎成了她的专属座位。

    王翠芬因为她闹的笑话,不得已向宋清徽解释了一句,“小宋,你的肉我也烧好了,用你叶叔去公社开会时带的饭盒装着了,这样不落灰、干净卫生,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啊。”

    宋清徽这才意识到,他之前有信心上了桌的红烧肉都逃不过叶小妹的嘴巴,才没有否认队长媳妇的提议,却忘了叶婶只会比他更清楚叶小妹的“潜力”,所以根本不会把所有红烧肉一起端上来!

    ……此时此刻,宋清徽快被自己蠢哭了,好像自从跟叶小妹接触后,他就时不时犯这种低级错误了。

    珍爱智商,远离叶小妹。

    宋清徽这么想着,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补救着,“叶婶这样客气热情,我实在过意不去,还是把那份也端过来大家一起吃吧,吃剩下的我再带走,不要刻意给我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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