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第(1/3)页
第四十一章
烤猪蹄的时候, 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。
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, 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, 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, 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, 她没来得及好奇。
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, 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。
“娘, 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?”
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,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,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, 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,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,没办法招待客人, 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。
虽然借了就要还, 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,叶舒华还是很开心, 也很欢迎宋大哥的, 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“望肉兴叹”的遗憾。
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, 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。
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, 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,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, 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、乐于助人的雷锋卡, 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。
原因很简单, 宋知青一点都不傻。
叶舒华之前觉得,她这么可爱又迷人, 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,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,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,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?
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,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,别说肉罐头了,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。
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,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,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,该给什么、不该给什么,人家心里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呢。
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、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,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,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,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。
于是就都便宜她了。
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,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。
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,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,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,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,那就免谈。
这么一来,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,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。
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,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,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!
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,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,这么大一块肉,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,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,七八张嘴在这等着,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,他究竟图什么?
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。
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,毕竟十里不同俗,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,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。
但是,古往今来,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,在这方面,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,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,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。
而非但不冤大头、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,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,上午刚分到的肉,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,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。
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。
叶小妹骄傲挺胸,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,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,啊不,是坐收胜利果实了。
越想越开心,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宋清徽这时刚蹲下,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。
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,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,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,到时清誉尽毁……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,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……
为了避嫌,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“电灯泡”,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、让出足够的位置,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。
有了属于自己的“根据地”,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,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。
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,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,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。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