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爱吃不吃-《我在柯学世界当灯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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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先生此时头疼的看着手机,他是真的不知道拿野格这孩子该怎么办了。

    这丫的在酒厂里动不动就跟人干架,在酒厂外动不动就带着组织里的人端人老窝。

    原因还他么很奇葩。

    比如有次好像是有人嘲笑他腿短,跑也跑不快,他直接把人绑到组织将腿给那人锯了。(其实那人是个人贩子)

    比如有个人夸他长得漂亮,这丫的直接上手把人眼珠子给扣了出来,末了还放在油锅里炸了炸,给那人喂了下去。完了之后,又把那人丢回了他自己家,随后用炸药把他炸了个粉碎。(其实这人是个专门收集人体标本的变态)

    再比如……

    等等,很多,他就不一一表明了。

    [先生,那都是意外,野格也不知道当时朗姆正在做任务啊,而且野格也做了拯救措施……]

    木青:淦!

    朗姆你个狗东西居然背刺我!!!

    [但是该罚还是得罚,得让你长长记性,别每天闲的没事就乱打电话,你看看酒厂里有哪个跟你一样?——boss]

    [哦,野格知道了。先生,能不能等野格脚好了再接受惩罚。——jagerister]

    [脚怎么了?——boss]

    “嘟嘟~”

    boss看着野格打来的电话,刚想挂断,结果手一抖按到了接听键。

    然后,就听着野格在电话里哇哇大哭的跟他告状,吵的他脑仁疼。

    他不想接野格电话就是因为这丫的太能喷了,一打电话就是一个小时往上。

    于是,想也不想的按了挂断键,顿时觉得耳根子清净多了。

    木青:(?_?)

    你再也不是那个能听我喷两个小时的boss了,你变了,变得不在爱我了。

    这丫的绝对是外面有狗了!

    而且他非常确信,这条狗就是朗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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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朗姆我啊,在这本书里可是个帅哥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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