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 开膛破肚!-《盛唐枭雄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第53章    开膛破肚!

    《孝经》有云:身体发肤、受之父母,不敢损伤、孝之始也。

    在古人看来,连头发、皮肤都不能轻易损伤,何况是开膛破肚、挖取肝脏呢……那不仅是对死者极大的侮辱,还会让亡灵无法转世投胎、永远在阴阳界间做个孤魂野鬼!

    “我家夫君已经惨死,万不能再糟蹋他的尸体了,尸不全、下地狱,妾身宁死也不答应,还请青天大老爷做主!”

    “姓李的,我们老大都被你打死了,你还要侮辱他的尸体、你的心肠也太狠毒了!”

    “请青天大老爷做主,严惩杀人凶手、还我等一个公道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孙氏和一众泼皮们闹了起来,在大堂上哭天抹泪的、坚决不同意开膛破肚。

    这下曹县令为难了,毁坏尸体的确是一件犯忌的事情,原告一方又坚决不同意,自己总不能强行下令吧?

    可被告一方也不是平常人,乃是大唐宗室子弟,如果不把案件审理清楚、平空冤枉了他的清白,自己同样要负巨大责任的,左右为难,如何是好?

    不怕,李昭有办法!

    什么办法——四个字:财可通神!

    “孙氏,你家夫君死的蹊跷,要想查明真像,只有开膛破肚、取肝验证才行,这样吧,只要你肯点头答应,无论结果如何,本公子皆愿拿出两千贯钱、作为你家夫君的安葬费用,再请草堂寺的高僧们为他超度一番,使亡灵早登极乐世界,如何?”

    “什么,你真给两千贯钱?”

    “不错!”

    “好,民妇答应了!”

    常言道:鱼找鱼、虾找虾,乌龟王八是一家。

    李大勇是个泼皮无赖,他的妻子也不是什么好货色,好吃懒做、见钱眼开,听了李昭开出的条件,顿时不再哭闹了。

    有了两千贯钱,自己可以盖一座大房子,天天吃香的、喝辣的、穿绸裹缎,再招一个年轻俊俏的夫婿,夜夜风流快活,那种小日子想想就美的流口水啊!

    至于死鬼丈夫—李大勇,以后每年的清明节,多给他烧点纸钱也就是了。

    其他泼皮也是如此,两千贯钱啊,孙氏吃肉、他们多少也能喝口汤吧,因此都不再反对了,只有一个脸上有青色胎记的泼皮,似乎有反对的意思,可是看其他人都同意了,也就没敢开口说话。

    原告一方不再反对,曹县立刻下令:开膛破肚、取肝验毒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尖刀、铁钩、木盆、温水、香烛、祭品、一碗炒熟的粟米,还有几只小鸡雏……需要的东西准确就绪,开始验毒!

    老仵先是摆好了祭品、点燃三支清香,恭敬的对着李大勇的尸体拜了三拜,又念叨了一番、祈求亡灵不要怪罪,自己只是奉命行事。

    而后手持尖刀,在尸体的腹部切开一条半尺长的口子,用铁钩把血淋淋的肝脏拽了出来,切下鸡蛋大小一块,扔进了装有温水的木盆中。

    浸泡一会儿之后,舀出一些血水和粟米混合一起,放在了大堂的地板上,几只小鸡雏立刻啄食起来……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