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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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
叶小妹左手一只鸡、右手一只兔的挑了好久, 最后还是决定要兔兔, 因为现在不多吃点, 再过几十年后又怎么可以吃兔兔呢。
自己挑的兔兔, 叶舒华也不假人手, 坚持一个人把它拎回了家。
因为正在努力回忆冷吃兔、麻辣兔头、红烧兔肉的各种做法, 离开围观现场前, 叶小妹别说对“保护”过她的宋大哥打声招呼了,她甚至连个眼神都没分过去,转身就走、冷酷无情。
宋清徽对叶小妹“用完就扔”的程度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, 一时在心里发誓,他下次再相信甚至因此同情叶小妹,也别说什么母猪会上树了, 再上当受骗他自己就是猪!
但不管宋大哥如何发毒誓再也不信叶小妹这个大头鬼, 叶小妹还是快落地到家了,没进门就兴奋得扯着嗓子喊:“娘, 我们有野兔吃了。”
王翠芬没去看热闹, 但是她们妇女内部已经实现了消息共享, 不出门就已经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, 听到小闺女的话,王翠芬颇为淡定的走出来一看, 赞赏道:“挑得不错。”
可见王翠芬同志也觉得野兔比野鸡好。
叶舒华立刻凑了过去, “今天晚上吃红烧兔肉吗?”
“你想得美。”
王翠芬瞥了她一眼, 接过野兔头也不回的往厨房走,一边道, “这只野兔处理好得晒起来,留着过年吃。”
叶舒华显而易见的郁闷了,追上去问:“怎么又要等过年?”
她开始怀疑她娘是不是属仓鼠、有严重的囤货癖啥的,腊肉腊肠反正是干货,留到过年吃也没啥,队长父亲好不容易弄点新鲜的野味,当然要趁热啊。
“好东西当然要留着过年吃了,家家户户都这么干,你每年去你舅你姑他们家拜年,人家都是把好吃好喝的端上来招待,总不能轮到咱们家招待亲戚的时候,让人家吃萝卜白菜?”
她娘这话说的是有几分道理,但是叶舒华却没这么轻易被忽悠,她信誓旦旦的道:“过年招待亲戚的野味也有啊,我爹我哥他们多能干,这才是第一天进山呢,离过年还有三十天,每天一只野兔,就能攒下二三十只,足够娘招待客人了。”
叶舒华别的能耐没有,算账还是很厉害的,她估摸着只要有个五六只野鸡野兔,就够让所有亲朋好友吃得满嘴流油,根本不需要他们从牙缝中省吃的来招待他们。
不过王翠芬闻言却很好笑的回头瞥了傻闺女一眼,“你还真看得起你爹他们啊,每次进山都能不空手的给你带一只野兔回来?
就算他们这么有能耐,那还要看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,遇上下雨天怎么进山?”
“再说了,咱们今年真能二三十只野兔野鸡,你以为全都能留下来给你吃?”
叶舒华挺警觉的小声嘟囔:“当然不是给我一个人吃,你们不是也得吃吗……”
王翠芬没听清她的话,自顾自的说道,“有多的都得拿去国营饭店或者供销社换钱,他们城里人稀罕这个,价钱不比猪肉少多少。”
叶小妹又一次涨姿势了,原来这会儿也不完全禁止买卖,供销社和国营饭店还是可以进行交易的。
钱还是该赚的,叶舒华理智上能理解,感情上有点无法接受肉到嘴边不能吃的憋屈,暗藏期待的问:“那改天爹他们多打点野味,再叫大姐回来吃饭?”
“你还没忘记这茬呢?”
王翠芬简直哭笑不得,“你姐可不像你这么贪吃,别说咱们家没这么多野味招待她,就算有,她也不会回来占娘家的便宜。”
叶舒华没想到王翠芬同志明明很疼叶小妹,思想觉悟竟也这么差,忍不住抗议道:“大姐又不是别人家的,有咱们一口吃的,当然就有她一口,什么叫占娘家的便宜啊?”
王翠芬闻言眼皮都没抬,根本没把小闺女的傻话当一回事。
计划失败的叶舒华只好在心里控诉她娘的小气,嘴上说着想大姐,又舍不得弄点好东西叫她回来,大姐没事当然就不回家了。
连她都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的道理呢。
王翠芬对自家傻闺女可以说是了如指掌,见她一动不动站在门口半响,冷不丁出声:“你站在那里嘀嘀咕咕骂我什么呢?”
“不告诉你。”
叶舒华哼了一声,脾气很大的往外跑。
厨房里的王翠芬拎着兔腿摇头笑了笑,又继续埋头处理野兔了。
叶舒华刚跑到院门口,就看到队长父亲和大哥二哥一起回来了,她跟王翠芬同志置气归置气,见了队长父亲他们还是很热情的打招呼着,收获颇丰的叶队长心情自然就很不错了,远远的问小闺女:“小妹,你在这做什么?”
叶小妹嘴很甜的回道:“我等你们回家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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