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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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翠芬看着她倔强的表情,只觉得一阵好笑,“那就好,早点回屋睡吧,要去镇上可不能睡懒觉。”

    叶舒华:“……”

    没想到去赶集还要早起,她突然有点后悔了怎么办?

    心里是这么吐槽,但是第二日天还蒙蒙亮,叶舒华身体已经很诚实的爬起来了。

    这么早,王翠芬连饭都还没做,刚切了一把叶子在院子里喂鸡,就看到小闺女“吱呀”一声开了门就蹦出来,难得有点愣神:“起这么早做什么?”

    叶舒华也懵逼的眨眼:“我是不是起太早了?”

    王翠芬知道小妹爱玩,但也没想到她能积极到这个地步,哭笑不得吩咐,“早了,正好去河里把衣服洗了吧。”

    叶舒华扭头丑拒:“第一次去镇上,我待会要编个美美的辫子。”

    虽然她天生丽质、在家可以放飞自我,不过出门还是要好好打扮的,叶舒华摸了摸散开的长发,已经想好要搞什么发型了。

    叶小妹常常把“第一次XXX”挂在嘴边,叶家人都已经听习惯了,王翠芬也懒得去纠正她的错误,只是还有点不放心的问:“你要梳什么辫子?

    可别太出格了,像那些女知青一样梳两条麻花辫多好,又干净又精神。”

    叶舒华还是知道轻重的,连连点头,“我就是想编两条比她们都精致好看的麻花辫,三哥买的头绳和发卡还没怎么用过呢。”

    只要不出格,王翠芬也喜欢看小闺女打扮得漂漂亮亮,便点头道:“那你快点弄,迟了我们可不等你。”

    叶舒华开心的比了个“OK”手势,然后就去洗漱准备打扮了。

    太阳冉冉升起,叶小妹已经连梳妆完毕,成就感满满的她连早饭都不想吃,坐在院子里欣赏自己的美貌。

    时下最流行的麻花辫,一般都是从耳后开始编,做事的时候,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在左右两边晃动,是这个时代青春靓丽的标志。

    叶舒华之前去食堂上班,为了省事也是这么梳的,不过今天她立志要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,就精致到从头顶开始编了,还特意用梳子把头顶包括鬓角的头发打蓬松了。

    她编发的手法也与众不同,上松下紧,后脑勺的发型蓬松圆润,显得慵懒可爱,同时还把她的脸衬得更加精致小巧。

    发尾则是跟大家一样的粗辫子,既有心机又不会太过分。

    叶舒华揽镜自照,觉得自己简直美到不行了。

    可惜还没有欣赏够,就被她娘赶去厨房吃饭了,因为她们马上就要出发了。

    王翠芬作为队长媳妇,人缘是极好的,比她们更早出发的大妈们经过门前都会嚎一嗓子,“翠芬嫂,去不去镇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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