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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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十一章

    林红梅和宋秀秀一个端着热气腾腾的汤、一个抬着饭桶进来的时候,    叶舒华已经牢牢黏在位置上了,    谁也别想抢走她“队长父亲之下第一人”的殊荣。

    叶军华则在右首陪客,    因为宋清徽算是他请回来的贵客,    还都是高中毕业的“高材生”,    他们肯定比较有话聊,    由叶军华陪着宋清徽就再合适不过了。

    只是两个小的如此“争气”,    叶国华和叶振华这两个大哥就只能在下首当弟弟了,家庭地位一览无余,他们自个儿还挺乐呵,    非但没觉得弟弟妹妹抢走了他们的“宠爱”,反而为小弟能跟贵客聊得如此热络而欣慰,小妹的淘气就更显机灵可爱了。

    老叶家是个多么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啊!

    哥俩被自己的脑补感动了。

    但是林红梅和宋秀秀看到这一幕就很气,    其实她们对叶军华没任何意见,    宋知青是随手就能送麦乳精这等稀罕补品的贵客,工作体面的小叔子能把贵客招待好她们也觉得荣幸,    可是叶小妹这个吃白食的小姑子,    能上桌吃饭就该感恩呢,    怎么还能恬不知耻的抢座位?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叶小妹上辈子馋鬼投胎,    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,现在扒在桌子上不走绝对只有一个目的……她又盯上了桌上的红烧肉和红烧鱼!

    正所谓妯娌友好靠小姑,    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个时候非常默契,    不约而同想起了叶舒华上一次抢鱼吃的奋不顾身,    恨得牙痒痒,立刻就想把没有逼数的小姑子赶下桌,    只是两人轮流打量着公公的脸色,张开的嘴又默默闭上,最后谁也没出声,低眉顺眼把东西端上桌。

    叶队长还在和颜悦色的招待宋清徽,“小宋,你叶婶娘家祖上出过大厨,红烧肉就是他们的家传菜,你第一次尝,一定要多吃点,别客气。”

    传说中的祖传红烧肉就摆在宋清徽手边,浓油赤酱、肉香四溢,上辈子嫌红烧肉太腻的叶舒华这会儿早就垂涎三尺了,腆着张脸问,“爹,我也是第一次吃娘做的红烧肉啊,可不可以让我也多吃点?”

    叶队长哭笑不得的转头:“每次过年你娘都会做红烧肉,你哪没吃过?”

    叶舒华只好叹气:“这都几月了?

    味道我早忘光了。”

    众人被她的“幽默”逗得哈哈大笑,叶舒华却被他们的反应弄得很伤心,明明她说的是真心话,偏偏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,可能这就是做人太正直的烦恼吧……

    叶舒华不知道,宋清徽其实相信她是认真的,不过他觉得叶小妹是为了骗肉吃在很认真的睁眼说瞎话。

    真是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呢。

    不过当队长父亲的开心果还是有好处的,叶队长笑完后,倒也大发慈悲的点头:“行吧,你也多吃两块。”

    说完,叶队长率先拿起筷子,同时招呼宋清徽一起开动。

    宋清徽的礼数当然是无可挑剔的,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,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,然而还没碰到菜,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,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。

    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,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。

    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,反应比大脑更快,回过神来时,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:“小妹筷子用得真好。”

    一语惊醒梦中人,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,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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