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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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队人都知道,队长媳妇自己大字不识一个,却很信赖自家男人,叶队长对文化人十分推崇,五个子女都被他送进学校,小儿子甚至因为读书好才有机会进城当工人,这些都说明他的坚持没错。

    王翠芬被潜移默化了几十年,早就不像其他村妇一样坚持女孩读书无用了。

    她想,孩子他爹就是发现小妹字写得好看,才对小妹从挑眉瞪眼变得越来越喜爱的。

    能干的宋知青又因为小妹这笔字而赞赏有加。

    可见有能耐的男人都更喜欢有文化的姑娘。

    小妹字写得越好,给她找个有能耐女婿的机会就越大,王翠芬也当然高兴到不行!

    听到叶队长说让老三放假,买好一点的毛笔墨水回来盯着小妹练字,王翠芬都不心疼钱了,连连点头:“小妹经常仗着有几分小聪明就偷懒,好在她最怕你,有你这个当爹的盯着,她肯定好好练字,争取那什么?

    更上一层楼!”

    叶队长表示赞同:“我让小妹每天写几张大字,她有这个天分,水平自然会提高。”

    发现彼此在对熊孩子教育的问题上观念高度统一,夫妻俩都感到很欣慰。

    不过聊着聊着,王翠芬就有点歪楼了,“说起老三,他上个月都没回家,这个月怎么也该回来了吧?”

    “应该就是月底几天回来。”

    叶队长这么说应该是很有把握了,王翠芬若有所思的道:“我左思右想,小宋送的麦乳精还是太贵重了,我之前不知道他送这么厚的礼,连新鲜的肉都没准备,找娘借了块腊肉凑数,怕是招待不周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要不等老三回来,咱们做顿好的再请小宋来家里?”

    这个建议深得叶队长的心,他点头道:“小宋见多识广,也好让老三跟他学习学习。”

    王翠芬抿唇一笑,她也是这样琢磨的,人家北京来的知青,见过世面,随便说点外面的世界就够他们受用了。

    只是以前看小宋客气有礼,同时对谁都淡淡的,她就怕贸然攀上去反而被瞧不起,以前就有这样的知青,队员对他们热情备至,反而让对方嫌弃不已、觉得队员在巴结他们,矛盾就从这里产生,久而久之,队员跟知青便泾渭分明了。

    不过王翠芬通过今天的接触,发现小宋并不像她担心的那样清高孤傲,反而是个待人真诚大气的好青年,这下她就能放心来往了。

    惦记着有机会要再请宋知青的叶队长夫妻不知道,回到知青点的宋清徽也提到了叶家,主要是叶舒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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