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与贾家相比,薛家就是商。 之前,向问天所言,他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,却也听见了不少,一位与十万大军中可来去自如,寿命长达三百年的大宗师,地位堪比国之柱石,就算放在那些江湖高手辈出的王朝中,都是顶梁柱般的存在,更别说放在眼下求贤若渴的后汉一朝了,当真是个香饽饽。 就算娶,也是娶高门大户家的女儿。 朱门对朱门,竹门对竹门。 若说起来,还是他们薛家高攀了呢! 这撮合,真不是想象中的那般简单! 只不过,让薛蟠了松了口气,林朝辞倒没什么歧视,商人也好,士人也罢,大不过他手中的生杀予夺之力,便是那后汉一朝的皇帝,只要他想,也可以将其从那张龙椅上拽下来。 他喜欢的,就是最好的。 因为他本身就是最强的。 薛蟠还没认清“拳等于权”的现实,不过,这也和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有关,一个已经定型的三观,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更改的,故此,林朝辞也没跟薛蟠解释,望着薛蟠好似找到了答案后,穿上蓑衣,戴上斗笠,风风火火离去的背影,哑然失笑着,摇了摇头。 拿起桌上的小水壶。 食指一弹。 这一次,倒出来的是香甜的葡萄酒。 “还是太年轻了啊!” 林朝辞笑而不语,抿着葡萄酒:“也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吧,对于一名三观成型多年的后宅妇人而言,荣国府贾家,可远比一个有点武力的毛头小子更适合自家的女儿,世人皆求荣华富贵,却没想过,这天下最荣华富贵之人,乃是天子,而天子能享受荣华富贵的原因,也不过是因为他掌握着天下的兵马,哥哥与妈妈的意向相反,究竟来不来见我这个外人,更多的,还是取决于她自己的想法了。” 如此想着。 林朝辞伸了个懒腰。 掀开竹帘,推开窗。 摸摸窗外随车队而行的黑马。 顺手,扔过去了一个避水术。 不过…… 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姐姐…… 又有哪个男人是不想见一面的呢? 求收藏,求评论。 (本章完)